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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保险经纪公司牌照 区域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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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北京保险经纪公司 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转让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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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即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若学历不满足大专以上,需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以往工作经历均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2)与工作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3)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工作履历档案复印件。

  2、同意兼职的证明材料:

  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管理人员在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机构中任职的,应提交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辞职承诺书或者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兼职的证明。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将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应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保险经纪公司的没立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

  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的第十二条。】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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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3年

  注册资金:5000万

  注册地址:东城区

  带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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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北京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04年

  注册地址:朝阳区

  带全国性保险代理牌照

  转让河北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某市

  注册时间:2013年

  注册资金:300万

  带全国性保险公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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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机构设立报告: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仔细阅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章“市场准入”第一节“机构设立”的相关内容,具备法定条件。同时,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北京保监局(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刻成光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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