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北京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国家保险经纪许可证 13811634736 李晓
转让北京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国家保险经纪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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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以中国保险经纪公司,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形式组建。
申请成立保险经纪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收货币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7条第1款修改为:“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机构,但该规定除外中国中国保监会“。”条例“第12条。 #2;(2)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规定。 #3;(3)公司员工人数不得少于3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不得少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4)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的**管理人员。 #5;(5)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国保险经纪公司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好信贷,而不是在过去3年内,它所在国家的主管当局和司法机构将受到重大处罚。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超过20年。
(3)申请前连续三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美元。
(4)在中国有两年以上的代表处。
(5)国家拥有健全的保险监督制度的国家。
(6)拟议的**管理人员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资格。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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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 **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注册地址:丰台
业务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人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的损失调查和索赔中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nbsp;公司名称:****保险经纪公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万#注册地址:朝阳
经营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人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的相关业务损失调查和索赔中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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